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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26日科會科字第1130009908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案本期作業期程如下:

(一)線上系統開放受理申請日期:校內受理申請期間為11331日(週五)起至113325日(週一)止,若需退回修正,請於327日(週三)修正完成再次線上送出。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得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並應先於該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上傳資料並繳交送至機構,再由申請機構審核通過相關資格與文件後(本期預計329日前)彙整送至該會,毋須另行備函;申請機構得依審核作業需求於系統設定提前截止時間。

(二)申請之研討會舉辦日期:須為11341日起至114930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該會核定補助案件所需費用均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俟研討會辦理完成後再向該會歸墊補助經費,毋須俟審查結果公告後再舉辦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361日(必要時得予展延)。

三、申請本補助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二)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視為親自出席,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三)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鼓勵申請機構提供照顧幼兒之措施,本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求提供托兒服務經費。

(四)經該會審查未獲推薦之申請案件不得提出申覆,其餘規定請參考本補助作業要點及相關資訊(網址: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五)經費使用規劃需預估包含所有收入來源及支出項目(總收入=總支出),建議參考該網頁預算收支報告表案例樣式編列(不需包含核定補助編號及表末核章列),該會不補助購置設備或印製紙本論文集,補助經費應依政府有關法令規定編列(可參考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國科會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機票費補助金額表、行政院「講座鐘點費支給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超出標準者建議以其他自籌經費支應,若有編列薪資所得代碼50之項目,請配合編列2.11%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四、本補助案聯絡資訊: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hysun@nstc.gov.tw

(二)該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該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 2737-7592

五、研究暨產學組承辦人:陳芝仙專員(分機2127)。

六、本活動與SDG4連結:優質教育。

 

研發長 薛 宏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