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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918日科會綜字第1120061449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依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約用之博士生兼任人員,且於其他公私立機關()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者

三、補助項目:

(一)研究人力費:經審查通過後,於計畫原核定期限內,依執行機構與博士生兼任人員約用期間,每月增核新臺幣1萬元,增核月份得追溯自本措施函發當月起,同一約用期間以補助一次為限(若同一約用期間有跨案約用之情形者,請擇一提出申請)
※如因增核補助經費致博士生兼任人員領取工作酬金/研究津貼超出「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人員工作酬金/研究津貼支給標準表」標準者,已奉准例外不受本校標準表之限制。

(二)補助經費專款專用,不得為他人支領或流出至其他用途,如有餘款應全數繳回。

四、申請方式:

(一)應檢附文件:博士生兼任人員核准約用之相關資料影本。(已約用完成者請洽研產組計畫承辦人協助提供)

(二)申請途徑:

1、博士生兼任人員須於該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登錄個人資料表。(請於線上登錄後存成PDF檔繳交予主持人於計畫變更時一併上傳,以利研產組承辦人初審資格,學歷及經歷填寫方式請參閱附件1

2、計畫主持人續至該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內點選執行中計畫,於計畫變更項目下「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申請追加經費

五、補助對象資格事實消滅者,相關餘款應全數繳回;如有不實,將依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3點規定,向申請機構追繳本措施之款項。

六、詳細資訊請至該會網站(網址:https://www.nstc.gov.tw)「專題研究計畫專區」查閱。

七、本措施後續採逐年滾動檢討方式,配合政策需求適時調整內容,以充分發揮預期效益。

八、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本措施申請內容及疑義,請洽該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 2737-74357440756878478010

(二)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

八、研究暨產學組聯絡人:陳虹妗約聘行政人員(分機2193,本校流水號奇數)、陳芝仙專員(分機2127,代理本校流水號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