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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1年10月13日科會科字第1110063980B號函及111年10月21日科會科字第1110065140C號辦理。

二、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修正「科技部審查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學術科技研究及短期科技專業交流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審查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學術科技研究及短期科技專業交流作業要點」;修正「科技部補助邀請大陸地區暨香港澳門科技人士來臺短期訪問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邀請大陸地區暨香港澳門科技人士來臺短期訪問作業要點」;修正「科技部補助兩岸科技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兩岸科技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

三、檢送前揭修正後作業要點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