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國科會114年11月3日科會綜字第1140078244A號函辦理。
二、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三、有關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專題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名冊(空白表)及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空白表)等相關辦法及表格(僅限中英文填寫),請至該會網站首頁-「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3555dc27-f75a-491d-b9b2-ab66c156801f?l=ch)
四、申請人請配合於校內截止日115年1月2日(星期五)上午9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以利本處在國科會規定期限內備函連同申請名冊(需經人資處查核申請人資格)及切結書(需經文書組用印)送達國科會。為避免國科會線上系統壅塞,影響您的權益,敬請提早線上送出。
五、115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該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各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該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三)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等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之審查會、委員會或相關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件。
六、計畫主持人資格:(申請時請先維護個人資料再申請,並注意職稱須與聘書一致)
(一)自114學年度起更名及整併之系所,請更新個人資料服務機關系所名稱:
●原「產業經濟學系」教師,請改選擇「經濟學系」。
請勿選擇「經濟學系(原產業經濟學系)」。
●原「西班牙語文學系」、「法國語文學系」、「德國語文學系」、「俄國語文學系」教師請改選擇「歐洲語文學系」
請勿選擇「歐洲語文學系(原西班牙語文學系)」。
請勿選擇「歐洲語文學系(原西班牙語文學系)」。
請勿選擇「歐洲語文學系(原西班牙語文學系)」。
(二)編制內之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人員:請選第3點第1項第1款第1目(1)
(三)本校聘任職稱為約聘專任○○○○且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第1項第1款第1目計畫主持人資格者,請選第3點第1項第4款。
(四)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中央研究院院士、曾獲得教育部國家講座或學術獎、該會二次傑出研究獎、財團法人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或經該會認可之其他相當獎項者,請選第3點第1項第2款。
七、專題研究計畫類別分為下列二種:(請務必留意選擇文末有(大批)的計畫類別,選錯計畫類別無法轉換至其他計畫類別。)
(一)一般研究計畫:符合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依研究專長或參考該會學門規劃項目申請本項計畫。線上申請選擇「一般研究計畫(大批)」。
(二)新進人員研究計畫: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5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5年以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申請本項計畫,並以提出3年至5年研究計畫為優先。線上申請選擇「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大批)」。
八、專題研究計畫隨到隨審符合資格者,請避開年底大批申請時間,以增加通過率。(第1學期請於114年12月15日前提出)。。
九、將屆滿65歲或已滿65歲以上符合申請資格之屆齡退休或已退休之教師,經獲准延長服務之計畫主持人,請於申請時檢附聘書或出具正式文件,以證明延長聘期年限,並請由系、院簽核一份行政支援同意書(詳附件)送本處留存。聘書請上傳至(https://forms.office.com/r/uQ7Sf5Hafe)。
十、「首次」申請計畫之主持人及申請書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請於本校計畫受理申請截止日前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可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請自行註冊帳號並使用「個人註冊者」身分登錄及參與線上課程,並將訓練證明上傳至本處網頁「首次人員6小時學術倫理繳交上傳專區」(https://forms.office.com/r/ikPXcZnqUp)。
十一、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568、7847、7980、8010、7440。
十二、本案校內承辦人:研究暨產學組彭瑞雯約聘行政人員(分機2120)。
十三、本案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9:創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十四、相關資訊請詳「研發處最新消息」(https://www.research.tku.edu.tw/main.aspx)。
研發長 潘 伯 申